随军人员户口迁移到成都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前置条件
军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、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,若符合随军条件,可办理随军户口迁移。
军官级别在正连职以上,或者士官级别在三级军士长以上。
申请材料
提交部队师(旅)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的随军文件。
部队介绍信(团以上部门)。
随军文件。
军人工作证。
《任命书》。
《结婚证》。
《户口簿》或户籍证明(有子女随迁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)。
落集体户应提供集体户户主页;落家庭户的应提供部队分房证明。
办理流程
由所在部队政工部门指定专人向迁入地分局、县(市)区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。
户籍窗口对提交的材料当场受理,符合条件的直接办理。
属跨省迁移的,户籍窗口开具《户口准迁证》。
注意事项
办理前,需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。
入部队营房的,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。
办理时,本人需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。
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,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。






